二、认真阅读《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资料图】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教基〔2006〕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教基〔2006〕14号)精神,为指导普通高中实施规范的学分认定和管理,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促进普通高中课程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拓展:
一、“照片”:用双面胶(两条)贴一张一寸照片,彩色或者黑白都可以。
二、“在校学籍变动情况”:
1、文理大类招生的第一学年的院部填写“一年级工作部”,专业按照招生的专业填写,即理科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文科填写“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年开始,院部及专业根据当时所在的学院及专业据实填写。
2、1+3学分互认转为本科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科所在学院及专业填写;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实际填写。
3、如果有休学情况,请在休学的学年填写“休学”即可。复学及以后的院部、专业按照实际填写。
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学生自己的父母相关内容。
四、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学生父母的兄弟姐妹,即学生的伯父、叔叔、姑姑、姨妈等的相关内容。
五、备注一栏:一般不用学生填写。学校教务处在整理归档时根据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