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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张某以“帮忙找关系”为由实施诈骗案件。
案件详情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得知被害人吴某甲因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谎称自己认识县交警大队领导,有关系可以帮吴某甲取得3万多元的事故赔偿金,以找关系需要请客吃饭等费用为由,多次骗取吴某甲现金合计人民币4028元及购买六条“中华”牌香烟,后上述款物被张某自己挥霍。
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聊天得知被害人吴某乙的儿子因犯罪在泉州监狱服刑,谎称自己认识当地某市领导,有关系可以帮吴某乙的儿子销除案底,以找关系需要费用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吴某乙现金合计5280元。
法院判决
云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编造以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的幌子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云霄法院将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择期进行公开宣判。
云霄法院提醒大家,诈骗分子手段层出不穷,套路日新月异,但最终目的却只有一个,都是要骗取钱财。类似本案中说可以帮忙“找领导”“找关系”,或者冒充“公检法”等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让你支付款项的,都是骗子。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迷信所谓的“关系硬”“有后台”“门路广”,依法办事才是正道,以防止上当受骗。来源:云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