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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让干部警醒、知止,形成严的氛围,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如下。
1. 天津市粮食储备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经理张志强违反工作纪律、受贿案。张志强在先后担任天津市京东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宝坻区粮食购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单位违规处置所属22处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2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在粮库建设工程结款、出售稻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张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 武清区原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建军,党委委员、副局长安承玺,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科科长韩树新等人挪用公款、贪污案。经何建军决策、安承玺参与、韩树新执行,三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出售溢余粮形成的数百万元账外资金用于营利活动;共同贪污或个人贪污公款。何建军、安承玺、韩树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3. 宝坻区粮食购销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经理彭志强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彭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购销、粮库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违规决定由某粮商加价收购6000余吨存在质量问题的玉米,再通过低价出售粮食、套取公款等方式予以补偿,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7万余元。彭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4. 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韩大龙违规决定设立“小金库”、受贿案。韩大龙违规决定所属粮库将出售溢余粮所得钱款形成“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入库进度、粮食出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韩大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5. 北辰区朱唐庄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苏德祥贪污、受贿案。苏德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粮库出租给多名粮商使用,并将仓库租金占为己有;在粮食轮入轮出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苏德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天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