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信用中国(辽宁大连)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庄河市栗子房镇陶屯村民委员会因擅自硬覆盖土地被庄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罚款1.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庄自然资国土规监罚字(2022)3-022号。
(来源信用中国)
经查,庄河市栗子房镇陶屯村民委员会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13年擅自在栗子房镇陶屯占地建村民休闲广场,占地面积为569平方米,硬覆盖面积为569平方米,地类为旱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庄河市自然资源局对庄河市栗子房镇陶屯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1.1万元。
温馨小提示:
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保护总体要求强调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未经批准,将土地使用的用途变更,是违法行为。如果被卫星抓拍,土地管理机关就会根据土地管理法律,给予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赵增宇)